拾遺   [shí yí]
[拾遺]基本解釋
1.拾取旁人遺失的東西,據為己有
2.補充旁人所遺漏的事物
[拾遺]詳細解釋
拾取他人的失物。
《戰國策·秦策一》:“期年之後,道不拾遺,民不妄取,兵革大強,諸侯畏懼。”《後漢書·列女傳·樂羊子妻》:“妾聞志士不飲 盜泉 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況拾遺求利,以污其行乎?” 唐 孟郊 《飢雪吟》:“下有幸災兒,拾遺多新爭。” 明 梁辰魚 《浣紗記·遣求》:“化治街衢不拾遺,幾興 魯 國欲傾 齊 。” 章炳麟 《東夷詩》之一:“隴首餘餱糧,道路無拾遺。”
比喻輕而易舉。
《漢書·梅福傳》:“合天下之知,並天下之威,是以舉 秦 如鴻毛,取 楚 若拾遺,此 高明 所以亡敵於天下也。” 顏師古 註:“拾遺,言其易也。” 唐 陳子昂 《為喬補闕論突厥表》:“聖人脩備以待時,是以正天下如拾遺。” 宋 司馬光 《乞罷刺陝西義勇第四札子》:“ 太宗 取兩 浙 ,克 河 東,一統天下,若振槁拾遺。”
採錄遺逸的事跡。
《史記·太史公自序》:“序略,以拾遺補蓺,成一家之言。”《南齊書·禮志上》:“ 吳 則太史令 丁孚 拾遺 漢 事, 蜀 則 孟光 、 許慈 草建眾典。” 魯迅 《集外集拾遺補編·<剪報一斑>拾遺》:“這篇一發表,我的剪存材料,可以廢去不少,唯有一篇,不忍聽其湮沒,爰附錄於後,作為拾遺雲。”
補正別人的缺點過失。
《史記·汲鄭列傳》:“臣願為中郎,出入禁闥,補過拾遺,臣之願也。”《後漢書·胡廣傳》:“臣職在拾遺,憂深責重,是以焦心,冒昧陳聞。” 晉 葛洪 《抱朴子·崇教》:“有師友之名,無拾遺之實。”《北史·外戚傳·賀訥》:“詔 泥 與 元渾 等八人拾遺左右。” 清 姚鼐 《奉答朱竹君用前韻見贈》:“君方簪筆入 承明 ,努力拾遺供侍從。”
官名。
唐 武則天 時置左右拾遺,掌供奉諷諫。 宋 改為左右正言。後隨設隨罷。參閱《續通典·職官三》。
[拾遺]百科解釋
拾遺,意思是拾取旁人遺失的東西,據為己有,出處在《史記·孔子世家》。 更多→ 拾遺
[拾遺]英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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