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堂   [guò táng]
[過堂]基本解釋
舊時訴訟當事人到公堂上受審
[過堂]詳細解釋
唐 代進士及第後,須由主司帶領至都堂謁見宰相,叫過堂。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慈恩寺題名游賞賦詠雜記》:“進士及第過堂後,便以騾從,車服侈靡之極。”
上堂。
宋 趙昇 《朝野類要·過堂》:“尚書省密院屬官,於入局日分,持所議事,上都堂,稟白宰執,而施行之。” 清 俞樾 《春在堂隨筆》卷四:“ 浙 西人家,晨起皆啜粥,乃觀 宋 杜清獻公 文集有奏札云:‘今 范鍾 令臣粥後過堂議事。’”
舊時訴訟當事人到公堂上受審問。
《紅樓夢》第九七回:“哥哥的事,上司已經準了誤殺,一過堂就要題本了。”《官場現形記》第十五回:“他倆會到眾人,正在商議辦法,又會見剛才過堂下來的一班人,彼此見面,提及前事,亦因不能指出人名,不能回復。” 老舍 《四世同堂》六九:“忍著點,忍著點,她勸慰自己,只要一過堂,見到 日本 法官,幾句話她便能解釋清楚一切,而後安然無事的回家。”
謂對被檢查對象逐一審視、檢驗。
清 李漁 《巧團圓·全節》:“今日先叫婦女過堂,待我親自挑選,選幾個中看的留用。” 清 俞樾 《茶香室叢鈔·二月二十二》:“ 明 制:小閹服藥後過堂,令誦二月二十二日一句,驗其口吃與否。” 歐陽予倩 《桃花扇》第三幕第一場:“ 阮大鋮 :已經選好了 秦淮 歌女十餘人,正在排練,明天就叫她們到禮部過堂,過堂之後,即刻送進宮去,大約兩三天內可以在御前上演。”
[過堂]百科解釋
過堂,指舊時訴訟當事人到公堂上受審。亦稱佛門中的“吃飯”,中國漢傳佛教叢林中特有的儀制,早、午齋兩次過堂,是將進食視為一種重要的修行方法,在僧團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佛教思想和禮儀的統一。 更多→ 過堂
[過堂]英文翻譯
appear in court to be tri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