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
- zhí
- 耳
- 11
- 火
- 職
- BKWY
[職]基本解釋
1.職務,分(fèn)內應做的事:~業。~務。~守。~權。天~。盡~。
2.職位,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工。~位。~員。~稱。以身殉~。
3.舊時公文用語,下屬對上司的自稱:卑~。~當奉命。
4.掌管:~掌。
5.由於:~此而已。
[職]詳細解釋
〈動〉
(形聲。從耳,只(戠 zhí)聲。“職”是“記”的意思。 段玉裁:“凡言職者,謂其善聽也。”故從耳。本義:識;記。職為識之本字)
同本義
職,記微也。——《說文》
章畫職墨兮,前度未改。——《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主管;任職
天職生覆。——《列子·天端》。注:“主也。”
職於南京。——《明史》
又如:職稱言路(做諫官);職任民社(管理人民與國家);職客(紅、白喜事的主持人);職內(古官名。掌邦賦收入)
盡職;稱職
其不職或貪暴,免歸田裡,以明賞罰之信。——《新唐書》
又如:職辦(稱職而能辦事)
〈名〉
職務;職業;職責
諸侯朝於天子曰述職。述職者,述所職也。——《孟子》
設官分職。——《周禮·太宰》
自去史職。——《後漢書·張衡傳》
代百司之職。——唐· 魏徵《諫太宗十思疏》
將盡厥職。——明· 顧炎武《復庵記》
又如:專職(由專人擔任的職務);革職(撤職);職役(猶職事。多指較為低賤的職務);職事僧(寺院中分管各項職務的僧人)
職位;執行事務所
解辮清職。——南朝梁· 丘遲《與陳伯之書》
遷我京職。——明· 崔銑《記王忠肅公翱三事》
宰相之職。——清· 梁啓超《譚嗣同傳》
又如:職任(指官員的職位和職責);職僚(職官僚屬);職錢(官吏在職時所得的俸錢)
貢賦,向朝庭交的財物
職如郡縣。(像秦國的郡縣那樣貢納賦稅。)——《戰國策·燕策》
又如:職貢(職方的貢物。各地以時入員的貨品)
姓
[職]百科解釋
職,讀音zhí,管理某種事務,分(fèn)內應做的事。造字本義,古代基層官員聽取民意並做記錄。但也有人認為,造字時代人類還處在打獵採集階段,聽聲辨獸是獵人趨吉避凶的頭等大事。職,指的是耳聽聲音,持戈狩獵。1、職務,分(fèn)內應做的事:職業、職務、職守、職權、天職、盡職。2.、職位,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職工、職位、職員、職稱、以身殉職。3、舊時公文用語,下屬對上司的自稱:卑職、職當奉命。4、掌管:職掌。5、由於:職此而已。 更多→ 職
[職]英文翻譯
post
[職]為謎底的謎語
1.只剩下一隻耳朵(打一字)
2.只有耳朵 (打一字)
3.八方打聽謀就業(打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