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縣   [zhī xiàn]
[知縣]基本解釋
1.明朝以來縣一級最高行政長官的正式稱呼
2.淳安知縣。——《明史》
[知縣]詳細解釋
官名。掌管一縣的政事。知縣之名始於 唐 , 宋 代多以中央官員為縣官,結銜稱某官知某縣事,至 明 始正式用作一縣長官的名稱, 清 代相沿不改,為正七品官。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十:“今差京官曰知縣,差選人曰令,與 唐 異矣。”《儒林外史》第十六回:“忽聽窗外鑼響,許多火把簇擁著一乘官轎過去,後面馬蹄一片聲音,自然是本縣知縣過。” 楊沫 《青春之歌》第一部第五章:“我父親在村中很有威望--他在外面做過知縣,現在告老還鄉。”
[知縣]百科解釋
知縣,官名。秦漢以來縣令為一縣的主官。唐稱佐官代理縣令為知縣事。宋常派遣朝官為縣的長官,管理一縣行政,稱“知縣事”,簡稱知縣,如當地駐有戍兵,併兼兵馬都監或監押,兼管軍事。元代縣的主官改稱縣尹,明、清以知縣為一縣的正式長官,正七品,俗稱“七品芝麻官”。 更多→ 知縣
[知縣]英文翻譯
The magistr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