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本該屬於大家的據為自己一人所有
單獨吞併。
《史記·范雎蔡澤列傳》:“ 中山 之國地方五百里, 趙 獨吞之。”
謂(利益)為一人所占有。
獨吞指單獨吞併,出自《史記·范雎蔡澤列傳》。 更多→ 獨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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