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斃   [qiāng bì]
[槍斃]基本解釋
1.用槍打死人
2.比喻某項事物被廢棄不用
[槍斃]詳細解釋
用槍打死。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九:“五月, 勒保 檄 觀成 、 舒亮 等,截擊 林亮功 於 梁 萬 間…… 林亮功 槍斃。”
現多用於稱執行死刑。
趙樹理 《三里灣·從旗桿院說起》:“後來 劉老五 當了 日 軍的維持會長,叫政府捉住槍斃了。” 沈從文 《新與舊》:“時代一變化,‘朝廷’改稱‘政府’……用槍斃代替斬首。”
比喻廢棄不用。如:出乎所料,這篇文章竟被編輯槍斃了。
用槍打死。
清 昭槤 《嘯亭雜錄·緬甸歸誠本末》:“後令 楊么四 等於廠外地鎗斃客民 彭錫爵 ,經屍弟 彭錫祿 控告。”
[槍斃]百科解釋
用槍處決,指對死刑犯執行死刑。槍斃刑法的出現是在槍枝的出現以後才出現的。 更多→ 槍斃
[槍斃]英文翻譯
S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