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捕   [xún bǔ]
[巡捕]基本解釋
舊時租界中的警察
[巡捕]詳細解釋
巡邏搜捕。
《新唐書·食貨志四》:“亭戶冒法,私鬻不絶,巡捕之卒,遍於州縣。” 元 李文蔚 《燕青博魚》楔子:“眾小校聽咱分付,今夜個該誰巡捕?黑地里悄語低言,不要您頭藏尾露。遇官軍須當殺退,若經商便將拏住。”《水滸傳》第十三回:“今喚你等兩個……一個出西門,一個出東門,分投巡捕。若有賊人,隨即剿獲申請,不可擾動鄉民。”
宋 代試院中設巡捕,職掌巡查彈壓,肅清場紀。
宋 司馬光 《涑水記聞》卷十三:“自知舉至彌封、謄録、巡捕共一歷,人皆見之,不容有私,人甚便之。是後遵以為法。”
清 初京師有巡捕三營, 乾隆 間增至五營,掌京師巡防治安事宜。
清 魏源 《聖武記》卷十一:“京師巡捕三營,馬兵月給銀二兩,步兵一兩,皆月米五斗。”《清史稿·兵志二》:“京師巡捕五營,設步軍統領一人。” 清 李漁 《閒情偶寄·詞曲上·詞采》:“遙觀巡捕卒,都是棒和鎗。”
清 代各省督撫等衙門有巡捕官,是督撫或將軍的隨從官,分文職武職,各司傳宣與護衛。
清 葉廷琯 《鷗陂漁話·姚畢二公膽識》:“藩臬出,令傳巡捕進,謂曰:‘汝以我名柬請 張回子 來。’”《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回:“這位 鍾雷溪 得了此信,便天天去結交督署的巡捕、戈什哈,求一箇訊息靈通。”
舊時租界裡的警察。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十回:“後來巡捕房招巡捕,他便去投充巡捕,果然選上了。” 田漢 《梅雨》:“越是大強盜,就越有巡捕哪包探哪去保護他!”
[巡捕]百科解釋
巡捕,舊時在中國租界區內行使警察權力的專職人員。中國的巡捕最早出現在租界,現在基本上是指舊時中國各租界中行使警察權力和職能的警務人員。而在中國政府管轄的地區的警務人員則叫巡警或警察。中國最早的巡捕是出現在清末的租界內。而清朝管轄區內類似巡捕的部門則是在戊戌變法時期成立的湖南保衛局,維新失敗後便遭裁撤。清朝管轄區真正的巡捕是在八國聯軍侵華時期,由袁世凱仿英國警察制度創立的,與當時中國租界區內的巡捕一樣,只不過租界外的巡捕叫做巡警。民國時期,各國租界仍然存在,中國政府管轄的區巡警逐漸改稱警察,租界內行使警察權力專職人員仍稱巡捕,二者並存於中國直至抗戰勝利。 更多→ 巡捕
[巡捕]英文翻譯
Police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