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被處決的犯人須向官府或劊子手納金,稱“墊刀”。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七:“土民有罪被殺,其親族尚出墊刀數十金。”
墊刀是漢語辭彙,讀音diàn dāo,解釋為過去被處決的犯人須向官府或劊子手納金。 更多→ 墊刀
Knife p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