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   [zhǔ tǐ]
[主體]基本解釋
1.事物的主要部分
2.哲學上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
3.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即國家
[主體]詳細解釋
指君主的統治地位。
《漢書·東方朔傳》:“﹝ 接輿 、 箕子 ﹞使遇明王聖主……圖畫安危,揆度得失,上以安主體,下以便萬民,則 五帝 三王之道可幾而見也。”
事物的主要部分。
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今日 廣西 會黨,則知己為主體,而西人為客體矣。” 毛澤東 《青年運動的方向》:“革命的主體是什么呢?就是 中國 的老百姓。”
哲學名詞,和“客體”相對。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
法學用語。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應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即國家。
[主體]百科解釋
主體為一多義詞,主要意向包括:哲學名詞、法學用語、計算機用語、化學術語、攝影術語、主體紀年等。在 NET Framework安全中,表示用戶的標識和角色,並代表用戶操作。 更多→ 主體
[主體]英文翻譯
main body; main part; principal part; sub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