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   [líng xiū]
[靈修]基本解釋
1.亦作“靈修”。
2.泛指君主。
3.指賢德明哲的人。
4.指美好的聲名。
5.指思慕的戀人。
6.指神靈。《宋史·樂志十二》:“靈修戾止,詔以毛血。”明沉貞《樂神曲·城隍》:“民不驚兮志定,眷靈修兮作民命。”
[靈修]詳細解釋
亦作“ 靈修 ”。
1.指 楚懷王 。《楚辭·離騷》:“指九天以為正兮,夫唯靈脩之故也。” 王逸 註:“靈,神也。脩,遠也。能神明遠見者,君德也,故以諭君。”《漢書·揚雄傳上》:“靈修既信 椒蘭 之唼佞兮,吾纍忽焉而不蚤睹?” 顏師古 注引 服虔 曰:“靈修, 楚王 也。” 鄭澤 《壬寅春日謁屈子祠》詩:“犀甲 吳 戈悲 戰國 ,女蘿山鬼怨靈修。”
泛指君主。
清 錢謙益 《資德大夫忠憲高公神道碑銘》:“公之忠君愛國,死而彌篤。靈修美人之思,有餘恫焉!” 清 陳廷焯 《<白雨齋詞話>自序》:“美人香草,貌託靈脩。”
指賢德明哲的人。
明 黃哲 《過梁昭明太子墓》詩:“靈修忽爾逝,歲晏勞予心。”
指美好的聲名。
清 魏源 《雜詩》之三:“感此大化奔,懼為造物腐。靈修不早立,百歲如過雨。”
指思慕的戀人。
清 方朝 《大江吟》:“青鳥欲語意夷猶,天路險阻懷靈修。白日西馳不我留,長歌徙倚增離憂。” 清 龔自珍 《鶯啼序》詞:“予懷渺渺,靈修尚隔中央,只恐棄我如土。”參閱《詩·秦風·蒹葭》。
指神靈。《宋史·樂志十二》:“靈修戾止,詔以毛血。” 明 沉貞 《樂神曲·城隍》:“民不驚兮志定,眷靈修兮作民命。”
[靈修]百科解釋
靈修即“靈性的修煉”。是一宗教術語。它常見於各種神秘主義以及各大宗教之中。不同宗教派別,有不同的靈修方式。[1] 靈修(spirtuality)一詞的英文最早出現在1583年的一本書,它主要用以區分世俗世界,1755年,神秘主義者詹森將靈修定義為‘不依賴於肉體,純粹心靈的活動’,但是到了20世紀中葉,隨著新紀元運動的興起,這一詞語的範圍得到了擴大,它由原來單純的‘心靈修煉’變成對各種不同修行的總稱。 更多→ 靈修
[靈修]英文翻譯
the 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