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   [zé rèn]
[責任]基本解釋
1.應盡的義務;分內應做的事
2.應承擔的過失
[責任]詳細解釋
使人擔當起某種職務和職責。
《新唐書·王珪薛收等傳贊》:“觀 太宗 之責任也,謀斯從,言斯聽,才斯奮,洞然不疑。”《元史·武宗紀一》:“是以責任股肱耳目大臣,思所以盡瘁贊襄嘉猶,朝夕入告,朕命惟允,庶事克諧。”《續資治通鑑·宋英宗治平三年》:“陛下能責任將帥,令疆埸無事,即天下幸甚。”
謂分內應做的事。
宋 司馬光 《諫西征疏》:“所愧者聖恩深厚,責任至重。” 清 李漁 《玉搔頭·止兵》:“曾與老爺當面説過,內患不除,是老爺的責任。” 高曉聲 《揀珍珠》:“她是婦女主任,本大隊姑娘的思想問題,有責任做些工作。”
做不好分內應做的事,因而應該承擔的過失。
陳登科 《風雷》第一部第五九章:“俺 黃泥鄉 ,戴上這么一頂落後的帽子,你們全沒有責任哪?”如:追究責任。
[責任]百科解釋
對責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為兩個意義。一是指社會道德上,個體份內應做的事,如職責、盡責任、崗位責任等。二是指沒有做好自己工作,而應承擔的不利後果或強制性義務。責任意識,是“想幹事”; 責任能力,是“能幹事”; 責任行為,是“真幹事”; 責任制度,是“可幹事”; 責任成果,是“乾成事”。責任心就是關心別人,關心整個社會。 更多→ 責任
[責任]英文翻譯
blame; duty; responsi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