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貢   [bá gòng]
[拔貢]基本解釋
科舉制度中選拔貢入國子監的生員的一種。 清 制,初定六年一次, 乾隆 七年改為每十二年(即逢酉歲)一次,由各省學政選拔文行兼優的生員,貢入京師,稱為拔貢生,簡稱拔貢。同時,經朝考合格,入選者一等任七品京官,二等任知縣,三等任教職;更下者罷歸,謂之廢貢。參閱 清 福格 《聽雨叢談》卷五、《清史稿·選舉志一》。
[拔貢]詳細解釋
科舉制度中選拔貢入國子監的生員的一種。
清 制,初定六年一次, 乾隆 七年改為每十二年(即逢酉歲)一次,由各省學政選拔文行兼優的生員,貢入京師,稱為拔貢生,簡稱拔貢。同時,經朝考合格,入選者一等任七品京官,二等任知縣,三等任教職;更下者罷歸,謂之廢貢。參閱 清 福格 《聽雨叢談》卷五、《清史稿·選舉志一》。
[拔貢]百科解釋
科舉制度中由地方貢入國子監的生員之一種。 更多→ 拔貢
[拔貢]英文翻譯
outstanding young scholars selected for Qing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 in the capi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