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發表
1.公開發表 2.用招貼宣布、公告或向公眾說明 3.把[姓名]登上榜
公之於眾
公布[法令、條例等]。政府機關或人民團體,將其研擬的法令規章、行政措施和所屬成員的權利義務有關的諸事宜,依法公布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