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是什麼意思,頒布的解釋,頒布的反義詞近義詞,頒布的意思,頒布的英文翻譯

頒布   [bān bù]

[頒布]基本解釋

公布[法令、條例等]。政府機關或人民團體,將其研擬的法令規章、行政措施和所屬成員的權利義務有關的諸事宜,依法公布周知

[頒布]詳細解釋

  1. 亦作“ 頒佈 ”。謂公布、頒發法令、條例等。

    宋 曾鞏 《謝元豐三年曆日表》:“竊以修人事者,必以正時;明天道者,在於治歷。爰從頒布,俾一奉承。”《水滸傳》第七一回:“ 宋江 當日大設筵席,親捧兵符印信,頒布號令。” 郭沫若 《洪波曲》第七章五:“《組織條例》是四月十二日頒佈的,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經過修改。” 丁玲 《太陽照在桑乾河上·寫在前邊》:“剛想寫分土地第二部分,《中國土地法大綱》頒布了,便參加了土地會議。”

  2. 見“ 頒布 ”。

[頒布]百科解釋

頒布,漢語辭彙。拼音:bān bù是指政府機關或人民團體將其研擬的法令規章、行政措施和所屬成員的權利義務有關的諸事宜,依法公布周知。例:頒布法令,頒布獎懲條例。 更多→ 頒布

[頒布]英文翻譯

issue; promulgate

[頒布]近義詞

[頒布]相關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