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   [guī dìng]
[規定]基本解釋
1.法律用詞。預先制定規則,以作為行為的標準(如在契約、條約、契約、遺囑、法律中)
2.權威性地確定為一種指導、指示或行動規則
3.預先制定的規則
[規定]詳細解釋
決定。謂某事物對另一事物構成先決條件,起主導作用。
毛澤東 《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第二章第四節:“社會經濟的性質,不僅規定了革命的對象和任務,又規定了革命的動力。”
泛指定出具體要求。
郭沫若 《洪波曲》第十章二:“我們對於這項工作是規定了這樣的步驟的。”
事先對某一事物所作關於方式、方法或數量、質量的決定。如:必須按期完成任務,同時又必須符合質量規定。
[規定]百科解釋
規定是強調預先(即在行為發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於法律條文中的決定。規定作動詞指對事物的數量,質量或方式,方法等做出具有約束力的決定,比如說:~產品的質量標準 | 不得超過~的日期等。 更多→ 規定
[規定]英文翻譯
formulation; institute; prescribe; prescription; stipulate; stip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