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謂所食之米。2.謂接受錢財。
謂所食之米。
《禮記·喪大記》:“君之喪,子、大夫、公子、眾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眾士食粥,納財,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無算。” 鄭玄 註:“納財,謂食穀也。” 孔穎達 疏:“納財者,財謂穀也,謂所食之米也。”
謂接受錢財。
北齊 顏之推 《顏氏家訓·治家》:“近世嫁娶,遂有賣女納財,買婦輸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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