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給有功者的榮譽證章
授給有功者的榮譽證章。
郭孝成 《湖南光復紀事》第三節:“ 譚都督 特飭軍務部頒發勳章,並酌定年金,定期分發各軍士。” 魏巍 《東方》第四部第二一章:“為這件事,授給了她一枚二級國旗勳章。”
名詞,基本釋義為授給有功者的榮譽證章或者標誌。 更多→ 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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