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overnor of province;military governor]:總兵。古代的軍事長官。清初總兵一般都兼都督。同知、都督僉事官銜。民國初年各省也設有都督,兼管民政2.馬副使 鳴騄? 徐任太守 民育及諸將 劉都督 肇基等皆死。-- 清. 全祖望《梅花嶺記》3. [command]:統率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宋. 文天祥《指南錄.後序》
督促或監督作戰
舊時主管教育的部門中負責視察、監督學校工作的人,是提督學政或督學使者的簡稱
1.明初在用兵時派往地方巡視監察的官員;清朝始正式成為地方最高長官,一般管轄兩省的軍事和政治,也有管三省或只管一省的 2.英法等國派駐殖民地的最高統治官員 3.英國國王派駐自治領的代表
監督催促
1.察看並加以管理 2.從事監督工作的人
中國古時地方軍政長官。漢代曾設督軍御史,三國時尚有,為監軍之官。北洋軍閥時期將地方的軍政長官都督改長督軍(如省督軍)。民國初省的最高軍事長官
監督檢查
監督、指導
在前線監督作戰
基督教稱救世主
1.督促辦理;督察辦理 2.督促辦理、督察辦理的官名和機構名。清代後期中央和地方臨時設定
總督和巡撫,明清兩代最高的地方行政長官
督促前進。
矯正;糾正。
督促。
督促修繕。
監督治理。
謂督導農事。
催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