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撫   [dū fǔ]
[督撫]基本解釋
總督和巡撫,明清兩代最高的地方行政長官
[督撫]詳細解釋
總督和巡撫的並稱。
明 清 兩代最高地方官,兼理軍政、刑獄。《警世通言·王嬌鸞百年長恨》:“ 王忠 年六十餘,止一子 王彪 ,頗稱驍勇,督撫留在軍前効用。”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袁翁》:“翁自此富甲一縣,已而生子,子生孫,皆能讀書上達,有仕至尚書者,督撫者。” 章炳麟 《革命道德說》:“財力相君,權傾督撫。”
[督撫]百科解釋
總督和巡撫合稱督撫,明清兩代的地方軍政長官。督撫有權決定徒刑的判決,對流刑、充軍、發遣可以做終審判決,但需要報請刑部覆核。 更多→ 督撫
[督撫]英文翻譯
Govern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