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財物後寫給對方的字據
收取錢物後給予對方的字據。
阿英 《鹽鄉雜信》九:“收第二回的捐,捐額是每擔四百文,這是無收據的。” 西戎 《女婿》:“他把糧卸到工地指揮部,領了收據。”
收據是企事業單位在經濟活動中使用的原始憑證,主要是指財政部門印製的蓋有財政票據監製章的的收付款憑證,用於行政事業性收入,即非應稅業務 ! 更多→ 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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