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歷   [lǜ lì]
[律歷]基本解釋
亦作“ 律歷 ”。亦作“ 律厤 ”。指樂律和曆法。
[律歷]詳細解釋
亦作“ 律歷 ”。亦作“ 律厤 ”。指樂律和曆法。
《大戴禮記·曾子天圓》:“聖人慎守日月之數,以察星辰之行,以序四時之順逆,謂之歷;截十二管,以宗八音之上下清濁,謂之律也。律居陰而治陽,歷居陽而治陰,律歷迭相治也。” 盧辯 註:“厤以治時,律以候氣,其致一也。” 北齊 顏之推 《顏氏家訓·雜藝》:“算術亦是六藝要事,自古儒士論天道,定律歷者,皆學通之。” 清 王鳴盛 《十七史商榷·晉書四·律歷》:“黃鐘為萬事根本,蓋算數之所從出,故 班 書作《律厤志》,《晉書》、《北魏書》、《隋書》皆沿習不改,則迂拘甚矣。《史記》自有《律書》、《厤書》,何嘗合而為一乎?自新、舊《唐》以來,律呂自歸《樂志》,厤自為志,是也。”
[律歷]百科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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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歷]英文翻譯
Lv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