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由本義引申而成的新義。
清 江藩 《經解入門·說經必先通訓詁》:“字有義,義不一。有本義,有引申義,有通借義。”
引申義:由詞的本身引申出來的意義。如:(1)他打了人。(2)打掩護。(3)打理公司。第(1)句中的“打”使用的是它的本義;而第(2)(3)句中的“打”使用的是它的引申義。 更多→ 引申義
Extended mea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