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職   [gòng zhí]
[供職]基本解釋
任職
[供職]詳細解釋
任職;盡責。
漢 張衡 《思玄賦》:“戒庶僚以夙會兮,僉供職而並訝。” 晉 潘岳 《九品議》:“卑位下役,非為鄙愚,所以供職。” 宋 司馬光 《辭提舉修實錄札子》:“臣自受命以來,以衰羸多病,罕曾得到局供職。” 明 王鏊 《震澤長語·官制》:“司諫正言,非特旨供職,亦不任諫諍。” 茅盾 《動搖》十一:“久已被捕的三個人釋放了,縣長照舊供職。”
清 代京官考績第三等之稱。
《清會典·吏部·考功清吏司》:“凡京察,堂官察其屬之職而註考焉,一等曰稱職,二等曰勤職,三等曰供職。”註:“守謹、才平、政平,或才長、政勤、守平為供職,列為三等。”
[供職]百科解釋
供職,指任職。形容任職於某某項工作,工作於哪個部門。語出《三國志·梁習傳》:“部曲服事供職,同於編戶。” 更多→ 供職
[供職]英文翻譯
hold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