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   [zhǔ quán]
[主權]基本解釋
1.國家對內高於一切和對外保衛獨立自主的固有權力
2.君主的權力
[主權]詳細解釋
君主的權力。
《管子·七臣七主》:“藏竭則主權衰,法傷則姦門闓。” 漢 王符 《潛夫論·敘錄》:“壅蔽賢士,以擅主權。”
有職權的官吏。
《資治通鑑·唐穆宗長慶三年》:“上憐之,盡取 弘 ( 韓弘 )財簿自閲視,凡中外主權,多納 弘 貨。” 胡三省 註:“主權,謂中外官之有事權者。”
自主的權力。
《老殘遊記》第十七回:“我拿了這信就有辦法,將來任憑你送人也罷,擇配也罷,你就有了主權,我也不遭聲氣。”
國家對內高於一切和對外保衛獨立自主的固有權力。
邵羲 《論借外債築路之利害》:“自 滬寧 借款築路之契約宣布,主權之喪失,國民之負擔,無時可以挽回。” 洪深 《劫後桃花》六十:“現在 青島 還了我們 中國 ,是我們 中國 人的主權了。”
[主權]百科解釋
主權(Sovereignty)是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簡言之,為“自主自決”的最高權威,也是對內立法、司法、行政的權力來源,對外保持獨立自主的一種力量和意志。主權的法律形式對內常規定於憲法或基本法中,對外則是國際的相互承認。因此它也是國家最基本的特徵之一。國家主權的喪失往往意味著國家的解體或滅亡。當今主權的概念正因為其至高無上的排他性,外交官不斷援引之;跨國組織及企業設法規避之;政治學家、憲法、國際法學者等學者仍爭論之,討論全球化及國際及區域組織對主權概念的影響。 更多→ 主權
[主權]英文翻譯
sovereign right; sovereign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