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   [péi shěn]
[陪審]基本解釋
陪審員到法院參加案件審判工作
[陪審]詳細解釋
指陪審人員參加案件的審理工作。
鄭觀應 《盛世危言·吏治上》:“聽訟之事,派以陪審,而肆威作福之弊袪;列以見證,而妄指誣陷之弊絶。”《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八回:“堂上陪審的洋官,見是華官的朋友,也就不問了,姓 朱 的才徜徉而去。” 趙樹理 《李家莊的變遷》十五:“龍王廟的拜亭上設起公堂,縣長坐了正位,村里公舉了十個代表陪審。”
[陪審]百科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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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英文翻譯
act(serve) as an assessor (in a law case); serve on a ju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