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制度   [péi shěn zhì dù]
[陪審制度]基本解釋
由法官以外的公民作為陪審員參加法院審判工作的制度。各國的陪審制度不盡相同,主要表現在陪審員的職權不同。我國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人民陪審員在法院執行職務期間,是他所參加的審判庭的組成人員,與法官有同等權利。
[陪審制度]百科解釋
國家審判機關吸收非職業法官或非職業審判員為陪審官或陪審員參加審判刑事、民事案件的制度。從公民中產生陪審官(員)參與法院審判案件的制度。起源於奴隸制國家雅典、羅馬,為中世紀歐洲少數封建國家所繼承,盛行於資本主義社會。 更多→ 陪審制度
[陪審制度]英文翻譯
jury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