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人所遺留下來的財富
前人留下的痕跡
遺恨;由無法控制的或無力補救的情況所引起的後悔
因疏忽而漏掉
古人遺留下來的城堡、村落或寺廟等建築基地
不顧情感、忠誠或義務的約束而拋棄;拋棄應贍養或撫養的親屬
1.死者的屍體 2.指自己的身體,古人認為自身為父母的遺體
丈夫死後留下的妻子
曾是有生命的軀體的化石骸骨(如人的屍體);遺體
父母雙亡的兒童
[以前的事物或現象] 繼續存在
1.亦作“遺炤”。謂遺漏未遍照。 2.指未發現的景物。 3.謂捨棄眾生相,進入忘我的精神境界。 4.遺像。
1.猶拉屎。2.語本漢賈誼《過秦論上》:“秦無亡矢遺鏃之費,而天下諸侯已困矣。”後以“遺矢”指戰爭中的細微的耗損。
人死後的屍骨
1.拾取旁人遺失的東西,據為己有 2.補充旁人所遺漏的事物
死者留下的著作。
立下遺囑將財產的一部或全部贈給別人
前人留下或死者生前所說的有教育意義的話
1.前人遺留下來的詩文。 晉 常璩 《華陽國志·蜀都士女》:“ 子山 翰藻,遺篇有厚。” 宋 劉克莊 《十月二十二夜同方寺丞宿瀑庵讀<劉賓客集>》詩:“坐對遺篇忘漏盡,手遮殘燭怕風吹。” 毛澤東 《浪淘沙·北戴河》詞:“往事越千年, 魏武 揮鞭,東臨 碣石 有遺篇。”2.散佚的篇章。 漢 王充 《論衡·書解》:“由此言之,經缺而不完,書無佚本,經有遺篇。折累二者,孰與蕞殘?”
增補書籍正文的遺漏。亦指上述增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