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天之功   [tān tiān zhī gōng]
[貪天之功]成語解釋
貪:貪圖。把天所成就的功績說成是自己的力量。現指抹殺民眾或領導的力量,把功勞歸於自己。
貶義
[貪天之功]成語出處
先秦·左丘明《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
[貪天之功]成語故事
春秋時期,晉文公重耳經過一番顛沛流離,終於回到晉國當了國君。為了報答有功之臣,他將跟隨自己流亡的人列為一等功,給過幫助的為二等功,迎接歸來的為三等功。趙衰、狐偃等因跟隨流亡有功,無采地的封采地,有采地的加封。其他幫助的、迎歸的一一有賞,連一般的小臣奴僕也賞錢幣,皆大歡喜。
晉侯又貼出詔令:“如果有誰被遺漏了,請自己來報。”有個叫介子推的被遺漏了。
他的鄰居看見詔令,便來找介子推。見他正在家裡編草鞋,便說:“你以後不用再幹這一行了,晉侯出了詔令找有功之人。你只要一露面,晉侯就想到你的好處,按功行賞。”介子推笑著沒有回答。
他的母親說:“你跟著晉侯流亡十九年,晉侯飢不擇食時,你割下自己腿上的肉給他熬湯喝,沒有功勞還有苦勞,你為什么不去見一見呢?”,子推說:“孩兒沒有什么要求晉侯的,為什么要去呢?”鄰居說:“你去見一見,封個一官半職,也領一些布和米,省得天天打草鞋了。”,子推說:“晉獻公有九個兒子,只有主公最賢能。晉國屬於主公,這是天意,有些人卻誤以為是自己的功勞。”“偷盜別人財產的人,被人叫盜賊。到晉侯那兒居功求賞等於貪天之功為己有,更加可恥。我願意終生編草鞋,不願意去爭這份功勞。”,鄰居走後,他的母親說:“你是廉潔的人,我是廉潔的人的母親,我們為什么不去隱居呢?”,當晚,介子推背著母親躲到綿山里去了。
[貪天之功]百科解釋
貪,貪取。天,天公,指自然界的主宰者。把天公的功勞據為己有。指將別人和集體的功績,說成是自己的。常說“貪天之功,據為己有”。 更多→ 貪天之功
[貪天之功]反義詞
[貪天之功]英文翻譯
credit the achievements of other oneself; arrogate to oneself the merits of ot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