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是什麼意思,纏足的解釋,纏足的反義詞近義詞,纏足的意思,纏足的英文翻譯

纏足   [chán zú]

[纏足]基本解釋

把女孩子的腳用長布條緊緊纏住,使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這是舊時的陋俗

[纏足]詳細解釋

  1. 舊時摧殘婦女身心健康的陋習。女子以布帛緊束雙足,使足骨變形,腳形尖小成弓狀,以此為美。相傳 南唐 李後主 令宮嬪 窅娘 以帛繞腳,令纖小作新月狀,由是人皆效之。一說始於 南朝 齊 東昏侯 時。

    太平天囯 曾禁止纏足。辛亥革命後,纏足陋習始逐漸廢絕。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丹鉛新錄八·雙行纏》:“自《墨莊漫録》以纏足始 五代 ,諸小説所見皆同,余舊頗疑之。” 嚴復 《原強》:“至於纏足,本非天下女子之所樂為也,拘於習俗,而無敢畔其範圍而已。” 夏衍 《<教子篇>補》:“她今年六歲,在過去,也正是哭哭啼啼地被逼著纏足的年紀了。”參閱 宋 張邦基 《墨莊漫錄》、 明 陶宗儀 《輟耕錄·纏足》等。

[纏足]百科解釋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關於纏足的起源,從明清時期起便眾說紛紜。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而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更多→ 纏足

[纏足]英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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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近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