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采   [nà cǎi]
[納采]基本解釋
古婚禮六禮之一。男方向女方送求婚禮物。《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鴈。” 賈公彥 疏:“納采,言納者,以其始相採擇,恐女家不許,故言納。”《漢書·平帝紀》:“﹝ 元始 ﹞三年春,詔有司為皇帝納采 安漢公 莽 女。”
[納采]詳細解釋
古婚禮六禮之一。男方向女方送求婚禮物。
《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鴈。” 賈公彥 疏:“納采,言納者,以其始相採擇,恐女家不許,故言納。”《漢書·平帝紀》:“﹝ 元始 ﹞三年春,詔有司為皇帝納采 安漢公 莽 女。”
[納采]百科解釋
納采:古代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全國許多地區。“六禮”中的第一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親,送禮求婚。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採擇之禮”。初議後,若女方有意,則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並攜帶一定禮物,故稱。古納采禮的禮物只用雁。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式的開始。後世納采儀式基本循周制,而禮物另有規定。 更多→ 納采
[納采]英文翻譯
N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