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shēn sù]
[申訴]基本解釋
1.對所受處分不服時,向處理機關或上級機關提出自己的意見
2.對法院的判決或裁定不服時,依法提出重新處理的要求
[申訴]詳細解釋
向上級或上屬機關申述情由。
《後漢書·王符傳》:“今冤民仰希申訴,而令長以神自畜。”《隋書·刑法志》:“有枉屈縣不理者,令以經郡及州,至省仍不理,乃詣闕申訴。”
訴說。
元 王實甫 《西廂記》第三本第二折:“只此再不必申訴足下肺腑,怕夫人尋,我回去也。” 葉紫 《山村一夜》:“雖然這中間我的那愚懦的親家公曾來過三四次,向我申訴過一大堆一大堆的苦楚。”
法律名詞。訴訟當事人或其他有關公民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不服時,依法向法院或者檢察機關提出重新處理的要求。亦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政黨、社團成員對所受處分不服時,向原機關(組織)或上級機關(組織)提出自己的意見。
[申訴]百科解釋
申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對某一問題的處理結果不正確,而向國家的有關機關申述理由,請求重新處理的行為。 更多→ 申訴
[申訴]英文翻譯
App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