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火警的鐘。
郭孝成 《浙江光復記》:“當焚署時,禁撞火鐘,故居民不驚。”
火鍾是一種計量時間間隔的工具,是利用燃燒預定的燃料的速度來計時的,預定的燃料一樣多,燃燒的速度一樣快,所用的時間就一樣長。 更多→ 火鍾
The fire b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