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廢   [cán fèi]
[殘廢]基本解釋
1.身體的某部分(如四肢、眼)殘缺或喪失其機能
2.指殘廢人
[殘廢]詳細解釋
四肢或雙目等失去一部分或喪失其機能。亦指殘廢之人。
《魏書·顯祖紀》:“ 永 軍殘廢之士,聽還 江 南。”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賊盜》:“如傷人未中要害,不致折損殘廢,約略數日可愈者,不報傷人亦可。” 許地山 《無法投遞之郵件》:“殘廢也有殘廢生活的辦法,樂觀些罷。” 吳運鐸 《把一切獻給黨·我們的平射炮》:“可是我還有個問題要和你談談。我是個殘廢,你不覺得有什么遺憾嗎?”
[殘廢]百科解釋
殘廢等級,也叫殘疾等級,它是指對殘廢輕重和失去勞動能力的程度而確定的等級。企業職工的殘廢等級程式一般是指企業職工因工或非因工致殘後,經有關部門鑑定的損傷致殘等級,分為完全殘廢和部分殘廢兩種。 更多→ 殘廢
[殘廢]英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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