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的音樂
音樂的道理、法則。
演奏音樂的人。
古代泛指奏樂及歌舞的隊伍。今指人數眾多的器樂演奏者的集體
遍觀世上人、事、物,皆覺快然而自足的持久性心境。與悲觀相對
俗稱用管樂器和打擊樂器演奏的音樂,因為軍隊中常用而得名
有節奏、鏇律或和聲的人聲或樂器音響等配合所構成的一種藝術
自我娛樂或消遣(尤指以輕鬆活躍或任性放肆的方式)
快樂的地方
用樂器演奏的音樂。區別於“聲樂”。
快樂自敘少小時歡樂事。——唐· 白居易《琵琶行(並序)》一個歡樂的夜晚
1.指歌唱的藝術,可以有樂器伴奏 2.古代泛指音樂和音樂活動
能發樂音、供演奏音樂用的器具
音樂作品
歡娛快樂
歌譜或器樂演奏用的譜子
安樂的地方
本指彈奏樂器。亦指敲鼓聲和奏樂聲,泛指我國民族音樂
正合己意,求之不得
用於喪葬或追悼的悲哀樂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