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dì qū]
[地區]基本解釋
1.較大的地方
2.行政劃分單位
3.指未獲得獨立的殖民地、託管地等
[地區]詳細解釋
猶大地。
漢 蔡邕 《太傅胡公碑》:“亘地區,充天宇。轔高逵,踵遐武。”《宋書·樂志二》:“中星兆,六宗秩。乾宇晏,地區謐。” 南朝 齊 謝朓 《忝役湘州與宣城吏民別詩》:“弱齡倦簪履,薄晚忝華奧。閒沃盡地區,山泉諧所好。”
指人世。
唐 韓愈 孟郊 《贈劍客李園聯句》:“築爐地區外,積火燒氛氳。”
較大範圍的地方。
毛澤東 《中國人民站起來了》:“我們的會議包括六百多位代表,代表著全 中國 所有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人民解放軍,各地區,各民族和國外華僑。” 茹志鵑 《黎明前的故事》:“ 上海 解放了,不過敵人還占據著部分地區。”
我國省、自治區以下,縣以上的行政區域。以前稱專區。
指未獲得獨立的殖民地、託管地等。
[地區]百科解釋
地區,是中國大陸的省、自治區根據行政管理的需要劃分的地級行政區域,區域內包括若干個縣、自治縣、市。1975年以前稱專區,設專員公署。始設於國民黨政府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沿用。後稱地區。地區不是一級地方政權,而是設立行政公署,作為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20世紀80年代起,大部分地區被撤銷,所管理的縣、自治縣、市改由地級市領導, 而地區也由虛級行政區變為實際的第二級行政區。現存的地區主要存在於黑龍江、西藏和新疆等省區。另外地區也指北京市區縣政府派出的對城鄉結合部進行管理的行政機關管理的過渡的特殊鄉級行政區。全國現存8個地區。 更多→ 地區
[地區]英文翻譯
reg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