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   [běi píng]
[北平]基本解釋
北京舊稱
[北平]詳細解釋
北京市 舊稱。詳“ 北京市 ”。
[北平]百科解釋
北平,簡稱平,是北京曾經使用的名稱。1368年(明洪武元年)9月12日,大都易名為北平府,取“北方和平”之意,北平第一次成為北京的名稱。後於1421年(明永樂十九年)明成祖朱棣遷都北平改名為北京,與南京對應,形成“兩京十三布政使司”,此為今名之始。1928年(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設立北平特別市,1937年(民國二十六年)日偽政府於又將北平改為北京(但並未得到中央政府和人民承認,北平的名稱在此階段仍在延用),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後,恢復原名北平。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中南海懷仁堂隆重開幕。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設於北平市,同時將北平市改名為北京市。... 更多→ 北平
[北平]英文翻譯
Bei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