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罪
1.謂應該抵罪;抵罪。《左傳·襄公十九年》:“ 鄭子孔 之為政也專,國人患之,乃討 西宮 之難與 純門 之師。 子孔 當罪,以其甲及 子革 、 子良氏 之甲守。” 楊伯峻 注:“當罪,古代刑法術語。《漢書·刑法志》:‘以其罪名當報之。’” 元 鄭廷玉 《後庭花》第二折:“若是受了他買告咱當罪,若是有證見便承伏。” 元 鄭廷玉 《後庭花》第二折:“小人並然不敢,若有證見,小人便當罪。”2.謂罰當其罪。《管子·問》:“審刑當罪,則人不易訟。” 尹知章 注:“所刑皆當其罪,故人不交相訟。”《荀子·君子》:“故刑當罪則威,不當罪則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