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水 之北。 泛指 春秋 、 戰國 時期 齊國 之地。《論語·雍也》:“ 季氏 使 閔子騫 為 費 宰。 閔子騫 曰:‘善為我辭焉!如有復我者,則吾必在 汶 上矣。’” 何晏 集解:“去之 汶水 上,欲北如 齊 。” 楊伯峻 注:“ 桂馥 《札朴》雲:‘水以陽為北,凡言某水上者,皆謂水北。’”後人常用為隱居的典故。 三國 魏 應璩 《與從弟君苗君胄書》:“營宅濱 洛 ,困於囂塵;思樂 汶 上,發於寤寐。” 唐 杜甫 《奉寄高常侍》詩:“ 汶 上相逢年頗多,飛騰無那故人何。” 宋 曾鞏 《賀熙寧四年明堂禮畢大赦表》:“臣心係北辰,身縻東土。永懷故事,難求 汶 上之圖;獨運清塵,方嘆《周南》之滯。”
玷污,污辱
1.昏暗,不明。 2.不光明,不正當。
昏暗不明,被蒙蔽。
山東省 汶水 及其上游四條支流 牟汶 、 北汶 、 石汶 、 柴汶 的合稱。參閱《水經注·汶水》。
指 汶水 。隋 開皇 四年置 汶陽縣 ,地近 汶水 。 唐 李白 《寄東魯二稚子》詩:“裂素寫遠意,因之 汶陽川 。”
1. 春秋 時期 魯國 屬地。在今 山東省 泰安市 西南一帶。因在 汶水 之北,故名。地近 齊國 ,數為 齊 所侵奪,是 齊 魯 兩諸侯國多次發生糾紛的地方。《春秋·成公二年》:“庚寅, 衛侯 速 卒,取 汶陽 田。” 杜預 注:“ 晉 使 齊 還 魯 。” 清 錢謙益 《費縣道中》詩之一:“驅車入 魯 弔遺黎,宗國相傳事可悲……唯有 汶陽 田下水,至今流恨遶 鳬 龜 。”2.《論語·雍也》:“ 季氏 使 閔子騫 為 費 宰。 閔子騫 曰:‘善為我辭焉!如有復我者,則吾必在 汶 上矣。’”後以“汶陽田”為歸隱的典故。 汶 陽, 汶 上。 唐 韓翃 《送高別駕歸汴州》詩:“久客未知何計是,參差去借 汶陽 田。”參見“ 汶上 ”。
比喻失而復返。
[Dawenkou culture] 1959年在山東寧陽堡頭村西和泰安大汶口一帶發現的我國新石器時代的一種文化,其生產工具以磨製石器為主,已有大量骨、角、牙器和各種陶器。 該文化大約開始於公元前4500年,約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過渡為龍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