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廷
1.內庭。明 劉若愚 《酌中志·內板經書紀略》:“然既屬內廷庫藏,在外之儒臣又不敢越俎條陳。”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一:“﹝喇嘛﹞長年承應內廷者,至數十百人之眾。出則橫行街市,莫與誰何。”詳“ 內庭 ”。2.內朝。對外廷而言。 清 代內廷指 乾清門 內,皇帝召見臣下、處理政務之所。軍機處、南書房等重要機構均設於此。 清 龔自珍 《上大學士書》:“大學士之充內廷者,例不看本。伏考 雍正 十年以後,內廷之項有五:一、御前大臣,二、軍機大臣,三、南書房,四、上書房,五、內務府總管是也。五項何以稱內廷?內閣為外廷故也。”參閱《日下舊聞考》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