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的屬吏。
《史記·滑稽列傳》:“ 鄴 三老、廷掾常歲賦斂百姓,收取其錢得數百萬,用其二三十萬為 河伯 娶婦,與祝巫共分其餘錢持歸。”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五:“ 漢 縣有廷掾,監鄉五部,春、夏為勸農掾,秋、冬為制度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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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agistrate's assistant official or subordinate 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