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俸給的合稱
舊稱薪給
猶俸賜。
猶俸米。
記載官吏薪俸的簿書。
指鶴料。
官吏的俸祿、薪水。 唐 白居易 《書事詠懷》:“官俸將生計,雖貧豈敢嫌?” 清 龔自珍 《西域置行省議》:“銅務關務,皆所以劑官俸,給兵糈也。” 魯迅 《吶喊·端午節》:“教員的薪水欠到大半年了,只要別有官俸支持,他也決不開一開口。”
舊時官吏任職滿一定年限後,得依例升調,稱為“俸滿”。明 沉德符 《野獲編·嗤鄙·非類效仕宦》:“近因主上久不考選科道,其俸滿應行取同咨到部守候者,充滿輦下。”《清會典·吏部七·文選清吏司四》:“京官以歷俸二年為俸滿,外官以歷俸三年為俸滿,未俸滿者不入俸深班推升。”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一》:“ 莆田 林教諭 霈 ,以 臺灣 俸滿北上。”《醒世姻緣傳》第五回:“那吏部欽此欽遵,沒等那 通州 知州俸滿,推陞了 臨洮府 同知,將 晁知縣 推了 通州 知州。”
作為俸祿支付的絹。
豐厚的俸祿。
賜給的俸金。
元 明 時官吏俸金或以錢幣支付,稱俸鈔。元 初官吏均無俸祿, 中統 三年定百官俸,並另向民戶徵收。《元史·食貨志四》:“至 武宗 至大 二年……俸鈔改支 至元 鈔。”《明史·食貨志六》:“﹝ 洪武 ﹞十三年重定內外文武官歲給祿米、俸鈔之制,而雜流吏典附焉。”
作為俸祿支付的緞匹。
亦作“ 食奉 ”。享受俸祿。《晉書·職官志》:“諸公及開府,位從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 清 袁枚 《隨園隨筆·在家食俸》:“ 元和 二年帝東巡,過 任城 ,幸 均 舍,勅賜尚書祿以終其身,號白衣尚書。是大臣在家食俸之始。”
領取俸祿的憑證。
官吏所得的薪金。也寫作“奉錢”。《史記·蕭相國世家》:“ 高祖 以吏繇 鹹陽 ,吏皆送奉錢三, 何 獨以五。” 唐 元稹 《遣悲懷》詩之一:“今日俸錢過十萬,與君營奠復營齋。”《資治通鑑·後唐明宗天成元年》:“百官俸錢皆折估,而 革 父子獨受實錢。” 魯迅 《華蓋集續篇·記“發薪”》:“翻開我的簡單日記一查,我今年已經收了四回俸錢了。”
邊地官員的俸祿。明 盧象昇 《請改廳官職銜疏》:“每見腹里有司陞遷考選,輒引邊俸之例,明乎任邊事者最為苦難,其俸期特減於內地也。”《清史稿·選舉志五》:“官吏陞轉論俸,惟外官視年勞為差,異於京秩。在外有邊俸,有腹俸。腹俸之道、府、州、縣佐貳、首領官,五年無過失,例得遷擢。邊俸異是……邊疆水土惡毒,或不俟三年即陞。” 清 蔣士銓 《桂林霜·幕議》:“似俺管刑名章奏所辦的,如復邊俸,斥蠧員,弛禁約,興民利,清鹽政,勉勞吏,一一舉行。”
[yearly stipend] 按年計算的薪俸
秩祿。
唐 幕府官俸薄,謂之隺俸。後泛指官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