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梅花落盡人誰管原文注釋譯文,青玉案·梅花落盡人誰管賞析作者周紫芝簡介

青玉案·梅花落盡人誰管

[作者] 周紫芝   [朝代] 宋代

梅花落盡人誰管。暗淒斷、傷春眼。雪後平蕪春尚淺。一簪華發,滿襟離恨,羞做東風伴。
斗花小斛蘭芽短。猶是當時舊庭院。擬把新愁憑酒遣。春衫重看,酒痕猶在,忍放金杯滿。

《青玉案·梅花落盡人誰管》作者周紫芝簡介

周紫芝

周紫芝(1082-1155),南宋文學家。字少隱,號竹坡居士,宣城(今安徽宣城市)人。紹興進士。高宗紹興十五年,為禮、兵部架閣文字。高宗紹興十七年(1147)為右迪功郎敕令所刪定官。歷任樞密院編修官、右司員外郎。紹興二十一年(1151)出知興國軍(治今湖北陽新),後退隱廬山。交遊的人物主要有李之儀、呂好問呂本中父子、葛立方以及秦檜等,曾向秦檜父子獻諛詩。約卒於紹興末年。著有《太倉稊米集》、《竹坡詩話》、《竹坡詞》。有子周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