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錢   [fēi qián]
[飛錢]基本解釋
古代的一種匯兌方式。始於 唐憲宗 時。亦指該種匯兌的票券。《新唐書·食貨志四》:“ 憲宗 以錢少,復禁用銅器。時商賈至京師,委錢諸道進奏院及諸軍,諸使富家,以輕裝趨四方,合券乃取之,號飛錢。”《文獻通考·錢幣二》:“ 太祖 時取 唐 朝飛錢故事,許民入錢京師於諸州便換。”《續資治通鑑·宋真宗祥符九年》:“三司言諸司欠商賈飛錢,欲罷來年官市繒絹償之。” 章炳麟 《訄書·制幣》:“且夫 唐 宋 之飛錢交會,必有帑廥以為本。”
[飛錢]詳細解釋
古代的一種匯兌方式。始於 唐憲宗 時。亦指該種匯兌的票券。
《新唐書·食貨志四》:“ 憲宗 以錢少,復禁用銅器。時商賈至京師,委錢諸道進奏院及諸軍,諸使富家,以輕裝趨四方,合券乃取之,號飛錢。”《文獻通考·錢幣二》:“ 太祖 時取 唐 朝飛錢故事,許民入錢京師於諸州便換。”《續資治通鑑·宋真宗祥符九年》:“三司言諸司欠商賈飛錢,欲罷來年官市繒絹償之。” 章炳麟 《訄書·制幣》:“且夫 唐 宋 之飛錢交會,必有帑廥以為本。”
[飛錢]百科解釋
飛錢,亦稱“便換”、“便錢”。唐宋的匯兌券。唐憲宗元和元年( 806 )曾禁飛錢,可見飛錢產生在此之前。當時錢幣缺乏,各地禁錢出境,在京師的商人將錢交給各道駐京的進奏院、各軍、各使或富商,取得憑證,回本道合券取錢,稱為“一飛錢”。元和七年曾規定商人在戶部、度支、鹽鐵三司飛 錢, 每千錢加付百錢, 商人不至, 又改為免費對換。宋太祖開寶三年(970)設便錢務, 專門辦理便換。南宋初年便換業務還盛行。後來使用紙幣, 便換業務衰落。 “飛錢”實質上只是一種匯兌業務,它本身不介入流通,不行使貨幣的職能,因此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紙幣。 更多→ 飛錢
[飛錢]英文翻譯
money or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