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行   [bān xíng]
[頒行]基本解釋
公布實行
[頒行]詳細解釋
公布施行。
唐 趙元一 《奉天錄》卷一:“王命頒行,分路齊進。” 明 郎瑛 《七修類稿·詩文三·戒石銘》:“至 宋太宗 刪繁擇取‘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一十六字頒行天下。”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三:“奉旨鐫石,留太學,以墨刻頒行天下。” 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七章第六節:“新書訂定後,由朝廷頒行全國。”
[頒行]百科解釋
頒行,拼音bān xíng,指公布施行。 更多→ 頒行
[頒行]英文翻譯
publish a decree (law) for enforc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