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   [chóng hūn]
[重婚]基本解釋
已有配偶的人又和別人結婚,在我國,這是一種違法的行為
[重婚]詳細解釋
指已有親緣關係的雙方再結姻緣之好或重迭互動為婚姻。
《史記·秦本紀》:“ 申駱 重婚, 西戎 皆服。”《左傳·隱公十一年》“如舊昬媾” 晉 杜預 註:“重昬曰媾。” 孔穎達 疏:“媾與昬同文,故先儒皆以為重昬曰媾。”
重新婚配,再次結婚。
元 無名氏 《隔江鬥智》第一折:“我當替你別選高門,重婚俊傑,也不誤你一世。” 元 柯丹丘 《荊釵記·大逼》:“他那裡重婚,我這裡改嫁。” 清 李漁 《慎鸞交·造端》:“一旦憐新棄舊,逼使重婚。”
法律上特指已有配偶而又與他人結婚。
石三友 《金陵野史·胡小石和楊仲子》:“西洋人的風俗習慣,是不許重婚,更不許納妾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總則”規定,禁止重婚。
[重婚]百科解釋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更多→ 重婚
[重婚]英文翻譯
biga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