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贈   [zhuī zèng]
[追贈]基本解釋
在人死後授予某種官職或稱號
[追贈]詳細解釋
死後贈官。
《後漢書·公孫述傳》:“初, 常少 、 張隆 勸 述 降,不從,並以憂死。帝下詔追贈 少 為太常, 隆 為光祿勛。” 唐 韓愈 《馬府君行狀》:“其弟少府監 暢 ,上印綬,求追贈。”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崇奉褒冊·追贈》:“自 武王 克 商 ,追王 太王 王季 ,故後代有追諡、追尊之典,兩 漢 逮今,人臣亦有追贈之制。” 清 昭槤 《嘯亭雜錄·醉公》:“後 乾隆 戊戌復 睿 邸,追贈公王爵。”
[追贈]百科解釋
追贈,或作追封、追晉,即加封死者的官職、勛位,一般用在因公殉職或者陣亡的軍人、警員、公務員等,或特別表揚對政府有貢獻的死者。 更多→ 追贈
[追贈]英文翻譯
confer posthumously(a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