謄寫   [téng xiě]
[謄寫]基本解釋
抄寫
[謄寫]詳細解釋
照底稿抄寫。
《宋史·選舉志一》:“試卷,內臣收之,付編排官,去其卷首鄉貫狀,別以字號第之;付封彌官謄寫校勘,用御書院印,付考官定等畢,復封彌送覆考官再定等。”《說文·言部》“謄” 清 段玉裁 註:“今人猶謂謄寫。”《紅樓夢》第三七回:“ 寳玉 又見 寳釵 已謄寫出來,因説道:‘了不得!香只剩下一寸了!我纔有了四句。’” 蔣元卿 《校讎學史》第五章九:“ 宋 刻本,率由善書之士,謄寫上板。”
[謄寫]百科解釋
謄寫,指照著抄寫。出自“謄,迻書也。從言,朕聲。——《說文》。按,謄錄字,元代始用之。” 更多→ 謄寫
[謄寫]英文翻譯
copy out; transcri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