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一般於初次門診後三天左右再次去醫院看醫生,以評估病情轉歸及治療的有效性,並確定進一步治療的方案
再次診治。
魯迅 《朝花夕拾·父親的病》:“昨晚服了先生的藥,好得多了,所以再請你來複診一回。”
醫療部門指病人經過初診後再來看病。
【釋義】再次診治,指病人經過初診後再來看病。 更多→ 複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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