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刑   [xù xíng]
[恤刑]基本解釋
1.慎用刑法。語本《書·舜典》:“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 唐 陳子昂 《諫用刑書》:“臣不敢以微命蔽塞聰明,亦非敢欲陛下頓息刑罰,望在恤刑爾。”2.特指減刑。《晉書·劉波傳》:“法苛政亂者,恤刑不赦。”《續資治通鑑·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詔恤刑。自是每歲常舉行之。”《清會典·刑部四·恤刑》:“凡恤刑之典:曰停刑,曰減刑,曰停遣。”3. 明 代及 清 初由中央派往各地審錄刑囚、清理冤滯的官員,常被稱為恤刑。始設定於 明 太祖 時, 成化 後遂成定製。 清 康熙 時裁省。《醒世恆言·張廷秀逃生救父》:“你爹全虧了 種義 ,一向到也安樂。如今恤刑坐於 常熟 ,解審去了。”參閱《明史·刑法志三》。
[恤刑]詳細解釋
慎用刑法。語本《書·舜典》:“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 唐 陳子昂 《諫用刑書》:“臣不敢以微命蔽塞聰明,亦非敢欲陛下頓息刑罰,望在恤刑爾。”
特指減刑。
《晉書·劉波傳》:“法苛政亂者,恤刑不赦。”《續資治通鑑·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詔恤刑。自是每歲常舉行之。”《清會典·刑部四·恤刑》:“凡恤刑之典:曰停刑,曰減刑,曰停遣。”
明 代及 清 初由中央派往各地審錄刑囚、清理冤滯的官員,常被稱為恤刑。始設定於 明 太祖 時, 成化 後遂成定製。
清 康熙 時裁省。《醒世恆言·張廷秀逃生救父》:“你爹全虧了 種義 ,一向到也安樂。如今恤刑坐於 常熟 ,解審去了。”參閱《明史·刑法志三》。
[恤刑]百科解釋
指用刑慎重不濫。最初見於《尚書·舜典》:“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惟刑之恤哉!”意即考慮到刑罰可能濫用失當,量刑時要有憫恤之意,使刑罰輕重適中。後世一般指對於老幼廢疾者的減刑和對獄囚的憫恤。漢代統治者注意對於老幼、婦女、廢疾者刑罰的減免,漢律規定,年八歲以下,八十以上,除非親手殺人,犯別的罪都不予追究。景帝(公元前157~前141在位)時下詔,年八十以上,八歲以下以及孕婦、盲人、侏儒症患者,在監禁時可給予優待,不加桎梏。 更多→ 恤刑
[恤刑]英文翻譯
be cautious in imposing punishments to show benevol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