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案   [bèi àn]
[備案]基本解釋
向主管機關報告事由,登記備查
[備案]詳細解釋
向主管機關報告事由存案以備查考。
清 林則徐 《續獲彌渡滋事逸犯審辦折》:“所有各犯口供,仍行發交臬司歸案匯覈,詳送撫臣咨部備案。” 鄒韜奮 《西安十三團體的解散》引讀者來信:“這些團體從著手組織成立的那天起,就進行備案登記手續。”
[備案]百科解釋
備案是指向主管機關報告事由存案以備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備案,實踐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規規章備案條例》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第十二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精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應當辦理備案。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而對於沒有備案的網站將予以罰款和關閉。 更多→ 備案
[備案]英文翻譯
Keep on record